張云:藏文史書《雅隆尊者教法史》的學術價值

發(fā)布時間:2018-04-11 15:35:00 | 來源:《民族研究》2016年第6期 | 作者:張 云 | 責任編輯:

藏文史學在元明之際有了一個較大的發(fā)展,有多部著作代表了這一發(fā)展成就,釋迦仁欽德(shvakya rin chen sde)所撰《雅隆尊者教法史》(yar lung jo bovi chos vbyung)即《雅隆史》(yar lung chos vbyung)就是其中之一。

一、《雅隆尊者教法史》的作者與寫作緣起

《雅隆尊者教法史》是成書于明朝初年的一部十分重要的藏文史書,作者是出自吐蕃贊普后裔雅隆支系的釋迦仁欽德。據(jù)作者自述,其高祖父釋迦仁欽袞(shakya rin chen mgon)曾經自建勒瓊宮(乃瓊宮,pho brang gnas chung),作為施主迎請法主薩迦班智達貢噶堅贊坐夏,轉法輪,聽聞三續(xù)等。其宮內繪制文殊之法器與諸財神,安置寶瓶,盛典空前。作者的曾祖父釋迦扎西(shvakya bkra shis)建有寧瑪宮(pho brang rnying ma),執(zhí)掌政權,74歲去世。“尊者釋迦扎西之長子從叔父出家,為基浦寺(spyil bu)主持,稱拉扎卡瓦(lha brag dkar ba)。次子君王扎巴仁欽(grags pa rin chen),少年出家。為上師杰仁波切(rgyal rin po che)之近侍弟子五年,曾懇請上師講經傳法。爾后,謁見卓貢·曲吉杰波(vgro mgon chos kyi rgyal po),求聞三續(xù)諸教誨。身為近侍弟子,隨從至漢地(內地)。拜謁薛禪皇帝,取得統(tǒng)治所屬阿里(mngavris)之敕令。建有扎卡(brag kha)等許多宮殿。造《般若八千頌》等諸金寫佛經。創(chuàng)立常向法會布施之習規(guī)。如此等等,侍奉佛教,廣放布施。四十年來,佛法佑政。五十三歲,于羊(未)年,政權傳交給君王釋迦貢布(shvakya mgon po)。后,清靜無為。彼屬牛,時74歲,于土龍(戊辰)年示寂?!痹腿蕷J有四個兒子,長子出家,名拉基浦瓦·洛卓沃(lha spyil bu ba blo gros vod),以佛法治政,護持基浦寺;次子釋迦貢布繼承家族事業(yè),獻身佛學,追隨譯師扎巴堅贊(grags pa rgyal mtshan)等眾多賢哲,于祖先之雍布拉崗宮內建造佛堂,53歲去世;第三子拉尊·楚稱桑布(lha btsnu tshul khrims bzang po)于帕木竹巴寺出家;幼子早逝[1]

本書的作者釋迦仁欽德就是扎巴仁欽的第三子,“拉尊·楚稱桑波是作者出家后的稱呼”。[2] 從作者的自述中我們可以看到,作為贊普后裔的這個家族一直保持著政教傳承,竭力延續(xù)著祖先的余輝,極為重視對轄區(qū)的治理和對佛教的弘揚,文化底蘊豐厚,同時擁有豐富的資源。其家族世系和傳承本身就是一部有價值的歷史。從我們引證的這一部分資料來看,作者家族還有條件邀請到當時西藏地方最著名的學者,比如像薩迦班智達貢噶堅贊這樣杰出的學者,前來傳法授課,使其有條件掌握廣博和精深的佛學及相關領域的知識,了解最前沿的學術信息。此外,更為重要的是,該家族行政官員直接受到朝廷的冊命,例如作者的父親扎巴仁欽就曾隨卓袞·曲吉杰波(vgro mgon chos kyi rgyal po)到內地拜謁忽必烈皇帝(薛禪皇帝),并獲得管理所轄地區(qū)的敕令??梢哉f,該家族既受到朝廷的信任和授權,也有機會在內地開闊視野,掌握更多的知識和信息。

這里提到的卓袞·曲吉杰波(卓貢·曲吉杰波)即是大元國師八思巴。對此,薩迦·索南堅贊的《王統(tǒng)世系明鑒》有更為清晰的記載:釋迦扎西“幼子額達扎巴仁欽(mngav bdag grags pa rin chen,即lha btsun)為救主八思巴的侍從,前往漢地(內地),他奉薛禪皇帝之命修建扎卡宮等甚多宮殿,統(tǒng)治一切地方,轄區(qū)富庶,可與天齊”。[3] 接著,《王統(tǒng)世系明鑒》還說:“他有三個兒子,長子洛追沃(blo gros vod),次子額達釋迦袞波(原注:他是基浦寺的座主,即是后釋迦袞波,極其富有),次子拉尊楚臣桑波(原注:在丹薩梯寺出家)。自此以后,直到今日的雅隆覺臥王以前,依次出世之雅隆諸王為未曾中斷的藏王真實王統(tǒng),所以種姓身形功德都極其殊勝。以上都是簡略言之,要想詳知雅隆覺臥依次出世的諸王所建立的功業(yè),可參閱拉尊楚稱桑布所著的王統(tǒng)記?!盵4]后者補充了一些信息,即直接指出扎巴仁欽是隨八思巴前往內地的,沒有使用八思巴的敬稱代名;說明雅隆覺臥王室在作者的哥哥釋迦袞布(釋迦袞波、釋迦貢布)時“極其富有”;作者出家的寺院是位于今山南地區(qū)桑日縣境內的藏傳佛教帕竹噶舉派祖寺丹薩梯寺(鄧薩替寺);他們家族是從吐蕃王室后裔傳承下來的,始終未曾中斷;而作者撰寫的這部《雅隆尊者教法史》當時就被認為是了解雅隆王室世系詳細和權威的著作。

為什么要撰寫《雅隆尊者教法史》這部史書?這一點作者自己在全書的后記中已經做了清晰的交代,簡要來說,主要是兩條:一條是元明時期該類史書作者共同的使命,就是敘述佛教在印度、內地、吐蕃、蒙古各地發(fā)展演變的歷史,各地王統(tǒng)世系及“轉輪王”弘揚佛法的偉業(yè),以及各位高僧大德建寺刻經,著書說法的事跡。另一條是更直接的原因,“此并非奉人主大皇帝之頂髻珠寶、教主大元國師袞噶堅贊貝桑布(kun dgav rgyal mtshan dpal bzang po)之善知識,軌范師阿嘉(slob dpon a ya)之命,乃是只為利濟眾生,大事培修總供施處拉薩大昭寺;在布達拉山觀音殿造大菩提像之墻廊,乃繪如來佛教之建立,特別是法王眾敬王世系之傳承情況,蒙古與吐蕃國王敬奉佛教之建立,在雪域宏揚佛教,護佑佛教之種種情況,此為利益后代而作”。[5] 這里講清楚了作者撰寫這部著作并非是接受大元國師袞噶堅贊貝桑波的軌范師阿雅(“阿嘉”)之命而作的,而是當時在大昭寺、布達拉宮觀音殿大菩提像的墻廊要繪制宗教歷史畫廊,需要權威和基本的歷史資料,才撰寫了這部書,事實上也是作為繪制壁畫的藍本。從這里我們知道此時期曾經對大昭寺和布達拉宮的西藏歷史,特別是佛教歷史畫廊做過一次大的繪制活動,而它所依據(jù)的資料便是釋迦仁欽德的這部《雅隆尊者教法史》。這也是理解這部著作的一把鑰匙。而且由于“事關重要,吾師每至即行催囑,我這諸法王菩薩眾子侄中之不才釋迦乃執(zhí)筆撰寫”。[6] 也就是說,除了弘揚佛教事業(yè)的使命感,完成繪制歷史壁畫的任務要求之外,作者師傅的不斷督促也是順利完成該部著作撰寫的一個因素。

二、該書的編著原則與史料來源

《雅隆尊者教法史》既然有其明確的編著目的,那么也相應地存在其編著原則。作者在后記中指出:在印度,始于眾敬王之法王世系,由此而佛陀蒞臨,特別是吐蕃諸法王菩薩之事業(yè)、世系,佛教大師之傳承情況,乃作志記之?!按酥鞠祵⒎稚⒅墨I,略為收集;將個人之筆記,加以匯編”。還說:“此為利益后代而作,故將確切資料,匯編一處?!盵7]從作者的角度來看,該書所做的工作主要是以資料為依據(jù),將確切的資料匯編起來展現(xiàn)佛教傳承及王統(tǒng)世系演變的歷史。同時,也包含了作者根據(jù)當時著名學者的講解所作的記錄資料。一句話,重視資料是作者編撰該書的第一和最基本的原則。

作為嚴謹取舍資料的一個側面例證,是書中對沒有撰寫塔波噶舉歷史的原因的解釋。對此,作者特別強調的是懷疑相關資料的真實性:“這里寫的主要是佛教概要,之后深入闡明佛教。雖愿撰寫塔波噶舉之歷史,但是因其謊稱修持福力之傳承,而道貌功績稀有,事業(yè)長存之說,我卻有幸找不到可信之文字,故只好另行了解?!盵8]可以肯定的是,其中包含著作者對噶舉派的教派偏見;而且表達了作者對當時塔波噶舉過于自我夸張做法的不滿之意。然而,以史料取舍上的嚴謹態(tài)度為理由來拒絕敘述噶舉派歷史的做法,說明作者認為這一理由更具說服力。

作者在后記中還提到,“若愿列出目錄,則摘其紅字部分即可。而王統(tǒng)世系與歷代上師均能自成篇章。又,若另行摘出吐蕃王統(tǒng)等,亦可輯成史書”。漢譯本把作者原來用紅字書寫的目錄用黑體字標注出來,內容包括:“漢地(內地)五王朝”,“蕃唐交往及甥舅史”,“吐蕃王朝世系源流”,“蒙古王統(tǒng)及其版圖擴張史”,“俄譯師之講經傳教”,“薩迦世系”之“上師大主宰桑波貝之子嗣”、“大皇帝之喇嘛帝師次第”、“吉祥薩迦寺之座主住持次第”、“康薩欽波之傳承”,“薩迦本欽次第”等內容。這些內容被作者認為是直接可以作為目錄的篇章,其重要性自然不言而喻。作者還強調了書中的王統(tǒng)世系和歷代上師世系,都是自成篇章的,而吐蕃王統(tǒng)部分也可以單獨成為一部史書。應該說,這是作者用心謀篇布局、精細安排的結果。如果結合該書撰寫的目的,更容易了解作者如此安排的意圖:既便于畫師完成歷史畫廊的長卷,內容準確完整,又各自成篇各有主題。

從史料來源來看,有關世界的形成,《雅隆尊者教法史》與時代接近、體例類同的《紅史》、《王統(tǒng)世系明鑒》、《漢藏史集》等一樣,借鑒了佛教經典中的說法,特別是來自《俱舍論》的描述。而有關眾敬王世系、釋迦氏世系、釋迦牟尼及其佛教等各書一般不會缺少的內容,也大多引證經典著作或借鑒前人說法;在個別年代或者人物事跡的敘述上遇到差異時,則會并列當時流傳的一些重要史籍的記載,或者采用一些著名學者的觀點。例如,有關眾敬王的世系,引用了八思巴的《彰所知論》。[9] 又如,關于釋迦氏世系的敘述,該書除了繼續(xù)引證《彰所知論》的觀點之外,也引證了掘藏文獻中的說法;作者還在該章文末聲言:“大釋迦族是否絕嗣,這里只是初步提及,所論詳情,可見經藏與律藏。若無如此精力查閱,則可從諸法王之著述、上師法王之《彰所知論》等學者之著作中得知?!盵10]既指明資料出處,也指明學習路徑。關于釋迦牟尼的誕生、成佛和圓寂時間,佛教界很早就存在爭議,藏傳佛教界也有不同說法。該書作者和元明時期的其他藏文史書作者一樣,并列引用了權威學者阿底峽和薩迦班智達貢噶堅贊兩位大師的說法。[11] 關于佛法住世的時間,同樣說法不一,作者所引證的是最有影響的的薩迦班智達和八思巴伯侄兩人,以及《布頓佛教史》和大學者薩迦·索南堅贊的觀點。[12] 雖無法得出確定的結論,也給讀者提供了權威的說法。

難能可貴的是,作者在敘述佛教從印度傳入內地的歷史時,使用的是譯為藏文的漢文資料,包括《佛歷史》記載周昭王即位二十四年甲寅歲四月八日,釋迦牟尼誕生,出現(xiàn)種種自然異常,內地星象家也已感知的故事;[13]漢譯本《報恩經》所提到的,佛在天界九十日為母說法的故事;[14]以及《旃檀佛像史》有關佛做授記,涅槃一千年后在內地饒益眾生的傳說。[15]

有關唐朝歷史的資料來源,據(jù)作者書中記載,“此說出自漢文史籍,系瞻巴拉國師怙主所說,由精通漢藏語文之司徒·格瓦洛哲(即蔡巴·貢噶多吉)書于拉薩大昭寺”。[16] 而“五代與宋”的歷史,同樣是根據(jù)瞻巴拉國師怙主所述撰寫。[17] 這些資料出處與蔡巴·貢噶多吉《紅史》高度一致,[18]說明它們有共同的漢譯藏資料來源。關于唐蕃關系的敘述同樣如此,正如作者文末所記:“此唐蕃歷史,系太宗時史官宋祁(su khyi)所撰,后經胡秀才(han swe hu tshas)編纂,木雞(乙酉)年四月十日,漢譯師胡將軍(bavu gyang jus)譯于臨洮。上師仁欽扎國師(rin chen grags gu shri)時,將所譯藏文刊刻印行。個別淺顯之處,業(yè)已刪去。欲知唐蕃詳情,可閱原刻本。其紀年天干,大多與吐蕃諸文書相符?!盵19] 同樣借鑒了《紅史》的做法,但是并沒有照抄,兩者對資料的取舍有所差異??梢源_定的是作者所使用的是《新唐書·吐蕃傳》的資料。而且作者認為關于唐蕃關系的史實紀年,漢藏文獻記載是高度一致的。

在敘述完木雅王統(tǒng)歷史之后,作者寫道:“此說系木雅喜饒益西所述,司徒格瓦洛哲書于第二寺?!蹦狙畔拆堃嫖髦v述木雅歷史,以及蔡巴司徒·貢噶多吉書于拉薩大昭寺的說法為元明多種藏文史書所共同引用,《紅史》、《漢藏史集》莫不如此。本書還補充了一些信息,稱“以上所述,亦撰自某些傳說。在此期間,漢地(內地)已有佛教,與吐蕃相通”。[20] 所講時代是宋元之際,提到了西藏地方與內地存在著佛教交流的史實。

吐蕃世系源流是《雅隆尊者教法史》的重要內容之一,包括吐蕃早期王統(tǒng)部分,總計以上年代,聶赤贊普至赤妥杰贊為二十七代,六百六十年。正法開始時之拉妥妥日涅贊,傳五代,歷一百五十年。[21] 吐蕃王朝部分,在朗達瑪之前的世系被稱為“幸福十二代半,最幸福期五代”。從早期贊普開始再加上吐蕃末代贊普朗達瑪“以上歷四十二代”?!盃柡?,吐蕃內部分裂,已無統(tǒng)治吐蕃全境之王矣”。[22] 分裂后的贊普后裔世系包括云丹世系、沃松世系·上部三袞字及其后裔、雅澤世系、沃松世系·下部三德字及其后裔、雅隆世系等。

作者敘述吐蕃歷史使用最多的資料有:

第一,吐蕃舊文書(yi ge rnying pa)。所謂吐蕃舊文書實際上應該包括今天大家已經十分熟悉的敦煌吐蕃歷史文書,以不同抄本保存或者在西藏地方流傳。該書多處多次提到參考吐蕃舊文書資料,例如,在敘述完從聶赤贊普到朗日松贊的歷史之后,說“此系舊文書(yi ge rnying pa)所述”。[23] 而在講述天赤七王歷史時,也提到“如一吐蕃文書(bod kyi yig tshang)所載”云云,[24]而在敘述赤日巴金時期唐蕃長慶會盟的盟文時,再次提到“吐蕃舊文書(吐蕃的遵循,bod kyi brtsis bzung)中有此記述”。[25]

第二,吐蕃時代碑銘資料。此種資料雖然不多,但是也提到了當時樹立在唐朝京師長安的“漢地(內地)石碑”(rgyavi rdo rings),還提及“拉薩石碑(rgyas par rdo rings kyi yi ge)所記文字亦曰:‘水虎年(壬寅,公元822年)五月六日,登壇,吐蕃主盟。’詳情可見碑文”。[26]

第三,當時公認的和權威的藏文史書資料,包括拔塞囊的《巴協(xié)》、掘藏文獻《柱間史》、布頓·仁欽珠的《布頓佛教史》等,以及其他學者敘述和記載的資料。在敘述赤松德贊的生平事跡時,作為不同說法,作者引用了《巴協(xié)》聲稱的“八歲受理國政”的說法;在同一部分內容中還引述《巴協(xié)》關于“授木奈(牟尼)贊普政權后,王即在松卡(zung mkhar)修行”的說法,其他書還有不同記載,但是要了解詳細情況,作者建議參閱《巴協(xié)》一書。[27] 在敘述聶赤贊普的歷史時,作者引證了掘藏文獻《柱間遺囑》(bkav chems ka khol ma,即《柱間史》)有關聶赤贊普是釋迦族百軍王(dmag brgya pa)后裔因與嘉森王(skya bseng)不和出走來到西藏成為贊普的記載,作為并列說法之一。[28] 在敘述松贊干布佛教功績時,書中提到:“王恪守昔日與唐帝所承諾之盟約,并為答謝漢人之情,乃至漢地(內地),在漢區(qū)內外建寺一百另(零)八座。最后一座寺廟建于惹崗(rab sgang),名庸佐寺(yongs rdzongs lha khang)。詳情可見阿底峽大尊者來到吐蕃后,從大昭寺柱中,親自取出松贊干布王之《柱間遺囑》。在最早所建之昌珠寺中,亦特地存有另一遺囑?!盵29]這里清楚地說明《柱間遺囑》就是掘藏文獻《柱間史》,相傳是由阿底峽尊者在大昭寺柱中發(fā)現(xiàn)的。布頓·仁欽珠的《布頓佛教史》也是作者敘述吐蕃歷史,特別是宗教史時多次引用的一部重要著作。在敘述聶赤贊普來歷時,除了引證《柱間史》的說法之外,作者還引證了《布頓佛教史》中的多種不同說法。[30] 而在談到沃松世系中上部三袞及其后裔世系時,同樣引證了《布頓佛教史》有關拉喇嘛叔侄邀請阿底峽尊者史事的說法。[31] 清楚注明史料來源的還有關于亞澤王統(tǒng)世系的歷史,“此亞澤王統(tǒng)世系,系吐蕃崇法大臣噶爾松贊(mgar srong btsan)之后裔,掌管政教之司徒格瓦洛追卓巴(si tu dge bavi blo gros pa)請教色托巴·仁多吉(gser thog pa rin rdo)后所記”。[32] 算是一種口述資料的運用。此外,作者還引用了《如意樹》資料,[33]《極密小冊》資料,[34]以及其他資料。

作者在敘述蒙古王統(tǒng)及其版圖擴張史部分內容時,明確提到從《也可脫卜察安》(ye ka theb can)中錄其要者。[35] 該書就是《脫卜察安》即《蒙古秘史》或者《元朝秘史》?!耙部伞笔谴蟮囊馑迹懊摬凡彀病保ㄓ肿g“脫卜赤顏”)是藏于宮廷的“秘文”。

《雅隆教法史》作者在撰寫后弘期佛教的發(fā)展及高僧大德事跡時,雖然并未一一指出,但其史料中至少包括古代流傳下來的文書資料、傳記資料和相關高僧的佛教史專著。例如,在敘述后弘期緣起時說:“此等情況,可從吐蕃舊文書、昔日諸學者所著之論述,特別是吐蕃大班智達一切智布頓大師所著的佛教史中閱知?!盵36]有關阿底峽來西藏傳法,以及噶當派的形成的歷史,同樣見于“吐蕃舊文書”的記載。[37] 書中有關噶當教典派的傳承和重大事件,“此系按老者口述,略為記之。若欲詳知其功德與事業(yè),可閱吾上師所撰之論著《功德輝煌門》”。[38] 而敘述薩迦昆氏家族時,作者稱“如此大恩大德之世族,其事業(yè)與歷史,在古剎昆氏浩繁之舊文書中有所記述”。[39] 也就是說薩迦收藏的有關家族歷史的文獻是作者主要的史料來源之一。一些重要的年代,作者也力求引證權威說法,如,木牛(乙丑)年(公元1265年),八思巴31歲時返回衛(wèi)藏,“此系正士袞噶扎(Kun.dgav grags)所記述”。薩迦昆氏及教派首領獲得朝廷封授的國師、帝師名號,澤及吐蕃地方,薩迦寺“所存之重要珍珠詔諭等一些列敕書,即是明證”。法主八思巴圓寂之后,“上師之行止、記錄、任教主時之情況,皆可從傳記中得知”。[40] 說明作者有條件并充分利用了收藏在薩迦的豐富文獻資料,以及時人撰寫的有關薩迦昆氏哲人的著述。在談到上師大主宰桑波貝之子嗣事跡后,作者指出:“該世系小記,據(jù)大寺(薩迦寺)所存詳傳,擇其要者摘錄之。”[41]作者還清楚了解到住錫元朝京城大都的這些薩迦派帝師們,他們的活動在漢文資料中也有記載,“漢文文獻,于上師與皇帝之一切行止,隨時均有文字記載”。[42]

古代文獻資料、寺廟志書,以及歷代上師的記述,始終是作者敘述高僧及其傳承歷史的史料源泉。該書附錄的篇章如“大班智達釋迦室利及其弟子”的撰寫,“此皆卓浦(khro phu)寺志與請教歷代上師所認真記述之諸多文獻上,即已載明”。[43] 附錄的后弘期戒師傳承部分,“此系出自吐蕃舊文書與諸學者之著述”。[44] 有根有據(jù),原原本本。

三、該書的學術價值與意義

《雅隆尊者教法史》是元明之際比較優(yōu)秀的藏文史書,無論從內容、體例到寫作風格,都體現(xiàn)出獨到的學術價值。

從資料使用和處理方面看:首先,重視使用敘述對象的直接資料。該書作者在材料的選擇上看似平淡,其實是很用心思的,突出的一點是幾乎都使用更直接的資料,比如撰寫中原地區(qū)的王朝史,幾乎都使用被翻譯為藏文的漢文資料,而在敘述元代蒙古族王統(tǒng)世系時同樣也使用了《蒙古秘史》的記載,敘述木雅王統(tǒng)歷史則使用了木雅學者的資料。堅實的資料基礎為該書成為一部名著創(chuàng)造了良好的條件,同時由此也可以看到作者良好的學術素養(yǎng)。其次,十分重視所引學術著述的權威性。對于眾敬王的世系、釋迦族的世系以及釋迦牟尼佛教在印度的興起的敘述,以及對吐蕃王統(tǒng)世系的敘述,乃至后弘期佛教的發(fā)展的敘述,作者面對眾多的觀點,其選擇標準就是資料提供者和論述者的權威性,所以該書所引用的一些著作基本上都是當時的名著,如《巴協(xié)》、《柱間史》、《布頓佛教史》、《紅史》等,被引用者也都是一些著名學者和大師,如阿底峽、薩迦班智達、八思巴、布頓等。再次,遇到史實記載出入較大,觀點不同或者存在異議的地方,作者采取了多種資料和觀點并列的處理方法,不強求統(tǒng)一,為后人保存了珍貴資料,也留下探討的空間。

從史學研究角度來看,《雅隆尊者教法史》的學術價值頗為突出。

第一,它是一部在元朝大一統(tǒng)歷史背景下的區(qū)域歷史和多民族交往交流及佛教文化發(fā)展史。《雅隆尊者教法史》除了佛教史不能或缺又大致高度重復的世界形成的佛教說法,印度眾敬王的歷史,釋迦氏世系,以及佛陀及其教法之類內容之外,該書還像蔡巴·貢噶多吉所著《紅史》一樣,用不少筆墨來敘述中原地區(qū)王朝演變的歷史,諸如“漢地(內地)五王朝”、“唐朝”、“蕃唐交往及甥舅史”、“五代與宋”等。在重點敘述吐蕃王世系源流的同時,還敘述了“木雅傳說”,也就是黨項及西夏的歷史傳說,以及“蒙古王統(tǒng)及其版圖擴張史”。其中頗為重視各民族之間的相互交流,特別是宗教文化交流的敘述。這是繼《紅史》之后元明時期藏族史學家具備開闊視野的又一部史學力作。對于當時西藏地方學術界,特別是宗教知識界開闊視野,了解祖國各民族、各地區(qū)歷史具有特殊的意義。

第二,進一步為蒙古和元朝統(tǒng)治者塑造了轉輪王的形象,以及在藏傳佛教話語體系中的合法性?!堆怕∽鹫呓谭ㄊ贰泛汀都t史》一樣,在敘述蒙古王統(tǒng)早期世系時,宣稱:“塔馬察(tham chag)之子霍里察兒蔑兒干(chi khi mer khan)彼即今日所傳降服羅剎之蓮花生(padma vbyung gnas)化身?!盵45]把蒙古王統(tǒng)世系與蓮花生大師關聯(lián)起來,而且更進一步地表示,蒙古汗國的締造者成吉思汗和元朝的締造者忽必烈都信奉佛教,在敘述蒙古王統(tǒng)及其版圖擴展史時,一開頭就說道:“吐蕃王王都不遠,有蒙古王,彼即奉天承運之成吉思汗。彼征服大片土地,信奉如來佛教,恭誠虔敬。爾后,大福大貴之薛禪皇帝,安定廣大國土。于釋迦能仁王佛之佛法,極其虔誠,極力維護。如此,當追溯其祖?!盵46]這恐怕是藏文史書中最早,或者至少也是較早提出成吉思汗信奉佛教的觀點。尋找作為佛教信仰者的世俗領袖或者塑造世俗領袖為佛教信仰者,自然是為弘揚佛法,同時也有為蒙元統(tǒng)治者確立宗教合法身份的用意。雖然并非歷史事實,卻有服務當時社會現(xiàn)實及擴大佛教影響的理論和現(xiàn)實意義。

第三,為元代西藏地方歷史和宗教研究提供了極為重要史料。例如,提到元朝為管理西藏地方,“設宣政院與安定吐蕃之三路宣慰司為政法機構。桑哥丞相、烏魯諾顏(au lug no yun,月呂魯諾顏)、達官多西(mi chen rdo shi,多西大人)等掌管刑事(刑法)”。[47] 關于薩迦本欽的記載,作者也查閱了大量資料,對于元朝時期薩迦世系的敘述也多有參考價值。而對雅隆王室后裔世系的記載,由于是作者家族史的范圍,準確詳細,史料價值十分珍貴。因此,薩迦·索南堅贊才在他所撰寫的《王統(tǒng)世系明鑒》(《西藏王統(tǒng)記》)稱:“若要詳知雅隆覺臥依次出世的諸王所建立的功業(yè),可參閱拉尊楚稱臣波所著的《王統(tǒng)》(rgal rab)?!盵48]《新紅史》亦稱:幼子拉尊楚稱桑布于鄧薩替寺(gdan sa thel)出家,著《大王統(tǒng)史》(rgyal rabs deb ther chen po)。[49] 該書即是《雅隆覺臥釋迦仁欽德所著之佛教史》,簡稱《雅隆覺臥佛教史》(《雅隆尊者教法史》)。[50]

第四,嚴謹?shù)闹穼W風和求實態(tài)度。該書對于重大歷史年代和事件史料出現(xiàn)的不同說法,以及知名學者持有不同觀點,均采取十分審慎的態(tài)度,謹慎選擇和使用資料,將存在歧義的年代采取眾說并列,力求客觀平實,這些都體現(xiàn)出作者具有良好的學風。

第五,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點,即作者完成了當時西藏地方十分重視的為大昭寺和布達拉宮觀音殿繪制歷史長卷,尤其是宗教歷史長卷提供事實和資料的任務,從而也成為今天研究這些壁畫和相關歷史最為重要的史料。

由于本書是一部以佛教及其傳播為主要內容的著作,從史學角度來看,自然就存在一切以佛教為核心的問題,包括各地王統(tǒng)世系的敘述并非是以史實重要性作為選擇標準,而是以是否與佛教關系密切為依據(jù),使其史學價值受到一定的影響。與此同時,該書對所涉及的宗教問題,搜集和羅列的較多,辨證考察、深入分析不夠,雖凸顯了資料價值,卻相對影響到其學術價值。敘述也顯得過于簡明,未能保留下大量作者掌握的珍貴史料和歷史細節(jié)。此外,正如前人已經指出的那樣,此前出版的史學名著《紅史》專門列有“噶舉派總說”、“達布噶舉”、“噶瑪噶舉”、“帕竹噶舉和止貢噶舉”等內容,而該書對當時影響很大的該派的歷史卻未加敘述,說明作者可能存在主觀上的教派門戶之見。尚存疑問的是,作者既然是在帕木竹巴噶舉派祖寺丹薩梯寺(鄧薩替寺)出家的,為什么在噶舉派寺院的學習和修行沒有能改變作者的觀點呢?

關于這部著作的抄本完成時間,在書后的“抄后記”中寫道:“這部始于法王眾敬王世系,述及佛教大師與護法之王的史志,系于火龍(丙辰)年箕宿月(藏歷六月)二日木曜日星落之時抄畢,抄者拉如瓦楚杰(lhag rub a tshul rgyal)?!盵51]由于抄寫者事跡不詳,而抄寫者寫了年代卻沒有提到第幾饒迥,抄完的年代依然不詳。該書的譯者注只能注稱:“本書著于丙辰年,即1376年,這之后的丙辰年為1436年、1556年……等,箕宿月為藏歷六月。”[52]

事實上,根據(jù)該書的相關信息有可能對該書抄寫完成的時間做一個推斷,該書抄寫完成的時間是在作者完成該書的同一個丙辰年,也就是公元1376年,理由是:首先,該書是為大昭寺和布達拉宮觀音殿的歷史壁畫提供歷史素材和資料的,可以說是一項重要的研究任務,有明確的目的和時間期限,抄寫活動按理應該是直接配合的,這和一般學者個人著作在民間流傳,民間傳抄有所不同,這是最主要的理由。其次,由薩迦·索南堅贊撰寫的《王統(tǒng)世系明鑒》一書,成書年代原書注明是藏歷陽土龍年即公元1388年,但是這個年代本身也有問題,因為作者的生卒年是公元1312—1375年,怎么可能在1388年成書呢?有研究者認為,該書的土龍年應為土猴年之誤,也就是說該書的完成年代應該是1368年,盡管不排除1372—1373年可能最后修訂補充,但其基本完成年代為1368年。[53] 如上所引該書參考引用了《雅隆尊者教法史》一書的內容,如果不是晚期其他抄本,而是最初的抄本,則抄寫時間必然在《王統(tǒng)世系明鑒》成書之前,或者說至少在作者在世時已經看到了這《雅隆尊者教法史》一書的抄本,而薩迦·索南堅贊的卒年是公元1375年。此外,釋迦仁欽德撰寫該書不僅有良好的資料和信息資源環(huán)境,而且家族極其富有,完全有條件雇人或者邀請人在撰寫的同時抄寫該部珍貴的書稿,而不必藏之名山。這樣看來,丙辰年極有可能便是作者完成書稿之年的公元1376年。甚至可能在書稿尚未完成時已經使用了該書稿,不管何種情況。抄本的形成年代可能即是作者成書的年代。

如果說《王統(tǒng)世系明鑒》一書引證了《雅隆尊者教法史》的資料,那么后者的成書年代前后會出現(xiàn)一些差異,因為前者的成書年代被認為是1368年,或者至少完成于1372—1373年,而且該書作者薩迦索南堅贊是在藏歷第六繞迥之木兔年(明太祖洪武八年,1375年)六月索南堅贊在桑耶寺圓寂,就是說不能晚于1375年。可能的解釋是,《雅隆尊者教法史》寫作過程不短,而且在兩部書稿的撰寫過程中,兩位作者之間曾經有過未完稿的交流借鑒。

目前流行的藏文本是西藏人民出版社1988年依據(jù)手抄本排印出版的版本;湯池安先生依據(jù)民族圖書館收藏的藏文抄寫本翻譯的漢譯本,1989年6月由西藏人民出版社出版。

元明之際為什么會出現(xiàn)《紅史》、《雅隆尊者教法史》、《漢藏史集》這樣有影響的史學著作?原因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其一,元朝的大一統(tǒng)、各民族各地區(qū)交往的現(xiàn)實為西藏地方上層,特別是宗教界知識階層開闊了視野,確立了大一統(tǒng)的歷史觀念。

其二,在元朝的統(tǒng)一管轄之下,西藏地方與內地開展了密切的交流,元朝西藏地方宗教界上層擔任職官前往內地從事政教活動,薩迦派宗教首領還擔任國師、帝師,這些都增進了他們對內地的了解和認同。至元年間,元世祖“見西僧經教與漢僧經教音韻不同,疑其有異,命兩土名德對辯,一一無差。帝曰:‘積年疑滯,今日決開。’”[54]至元二十二年(1285),“大元世主……諭釋教總統(tǒng)合臺薩里,召西蕃板底答、帝師拔合思八高弟葉璉國師、湛陽宜思、西天扮底答尾麻啰室利,漢土義學亢理二講主慶吉祥及畏兀兒齋牙答思,翰林院承旨旦壓孫、安藏等,集于大都大興教寺,各秉方言,精加辯質。自至元二十二年乙酉春至二十四年丁亥夏,頂踵三齡,詮讐乃畢”。[55] 這種漢藏畏兀各族共同合作完成的盛事,成就了佛經目錄勘同偉業(yè),同時也讓藏族高僧增進了大一統(tǒng)的認識和切身體會。

其三,自唐朝以來開始的將儒家經典和文獻翻譯為藏文的活動持續(xù)發(fā)展,特別是宋祁、歐陽修、范鎮(zhèn)、呂夏卿等合撰《新唐書》被翻譯為藏文,為藏族史學家撰寫內地王朝歷史和唐蕃關系史提供了最主要的資料;而元朝八思巴創(chuàng)制蒙古新字,《蒙古秘史》、《大元通制》等文獻被翻譯為藏文,為撰寫蒙古王統(tǒng)及元朝在西藏的統(tǒng)治提供了扎實的史料,為史學創(chuàng)作出現(xiàn)高潮提供了有利條件。

其四,八思巴撰寫的《彰所知論》從宗教上把印度、內地、吐蕃、蒙古的佛教關聯(lián)起來,給統(tǒng)治者,特別是元朝統(tǒng)治者以轉輪王的地位,維護了元朝統(tǒng)治者的合法身份,為這些史書的撰寫提供了一定的理論依據(jù)。

其五,擔任過元朝萬戶長的蔡巴·貢噶多吉撰寫的《紅史》對這一時期史學著作撰寫體例具有一定示范和影響作用。

其六,隨著元朝西藏地區(qū)與內地聯(lián)系的增多,西藏地方了解內地歷史的需要日益增長,這也是體例更加規(guī)范、敘述范圍更加拓展的藏文史學著作出現(xiàn)的另一個因素。

可見,元明之際西藏地方史學的發(fā)展以及史學名著的出現(xiàn),是多方面因素共同作用的結果;而這些史學名著的寫作能與如此眾多的因素產生關聯(lián),也體現(xiàn)了其廣泛的社會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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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參見釋迦仁欽德著、湯池安譯:《雅隆尊者教法史》,西藏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第48—49頁;釋迦仁欽德:《雅隆史》(即《雅隆尊者教法史》),藏文,西藏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76—78頁。這里的“阿里”(mngav ris)并非地名,藏語本意應為轄區(qū)、領地,系指雅隆王室后代所據(jù)有的今乃東縣部分地區(qū)等。

[2] 釋迦仁欽德著、湯池安譯:《雅隆尊者教法史》,第228頁,“譯后記”。班欽索南查巴著、黃顥譯:《新紅史》,西藏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184頁,注釋第188條,黃顥先生引《賢者喜宴》(ja函,第143頁下)資料稱,拉尊楚稱桑布是其隨帕木竹巴出家后的僧名。

[3] 薩迦·索南堅贊:《王統(tǒng)世系明鑒》(《西藏王統(tǒng)記》),藏文,民族出版社1981年,第246頁;陳慶英、仁慶扎西譯:《王統(tǒng)世系明鑒》,遼寧人民出版社1986年,第202頁。這里將“國勢富強”(magav thang dpal vbyror)改為“轄區(qū)富庶”。

[4] 薩迦·索南堅贊:《王統(tǒng)世系明鑒》(《西藏王統(tǒng)記》),藏文,第248—249頁;陳慶英、仁慶扎西譯:《王統(tǒng)世系明鑒》,第202—203頁

[5] 釋迦仁欽德著、湯池安譯:《雅隆尊者教法史》,第107頁;釋迦仁欽德:《雅隆史》,藏文,第179—180頁。這里的軌范師阿嘉(slob dpon a ya),按照所征引本的藏文原文應譯為“阿雅”。

[6] 釋迦仁欽德著、湯池安譯:《雅隆尊者教法史》,第107頁;釋迦仁欽德:《雅隆史》,藏文,第180頁。

[7] 釋迦仁欽德著、湯池安譯:《雅隆尊者教法史》,第107頁;釋迦仁欽德:《雅隆史》,藏文,第179頁。

[8] 釋迦仁欽德著、湯池安譯:《雅隆尊者教法史》,第107頁;釋迦仁欽德:《雅隆史》,藏文,第180頁。

[9] 參見釋迦仁欽德著、湯池安譯:《雅隆尊者教法史》,第11頁;釋迦仁欽德:《雅隆史》,藏文,第12頁。

[10] 釋迦仁欽德著、湯池安譯:《雅隆尊者教法史》,第12—13頁;釋迦仁欽德:《雅隆史》,藏文,第13—14頁。

[11] 參見釋迦仁欽德著、湯池安譯:《雅隆尊者教法史》,第14頁;釋迦仁欽德:《雅隆史》,藏文,第15頁。

[12] 參見釋迦仁欽德著、湯池安譯:《雅隆尊者教法史》,第16頁;釋迦仁欽德:《雅隆史》,藏文,第19頁。

[13] 參見釋迦仁欽德著、湯池安譯:《雅隆尊者教法史》,第17頁。該書譯者注認為,此處《佛歷史》疑即《周書異記》,見漢譯本第120頁。參閱釋迦仁欽德:《雅隆史》,藏文,第21—22頁。

[14] 《大方便佛報恩經》卷第二《論議品第五》記載:“爾時如來為母摩耶夫人并諸天眾。說法九十日。”

[15] 根據(jù)研究,《旃檀佛像史》曾在陰水豬年(癸亥)二月十三日,由賢者安藏將漢語翻譯為回鶻語并由賢者彈壓孫將回鶻語翻譯為藏語。參見百濟康義著,楊富學、秦才郎加譯:《〈栴檀瑞像傳入中國記〉的回鶻語與藏語譯文》,京都:朋友書店,2004年。但是,《雅隆尊者教法史》作者卻說:“以上史料之藏文譯者為薩迦法主之弟子北方堪布喜饒益西(byang ngos mkhan po sher ye shes)?!保ㄡ屽热蕷J德著、湯池安譯:《雅隆尊者教法史》,第17頁;釋迦仁欽德:《雅隆史》,藏文,第22頁)則是否存在不同的藏語譯本,還有待進一步的辨析。

[16] 釋迦仁欽德著、湯池安譯:《雅隆尊者教法史》,第20頁;釋迦仁欽德:《雅隆史》,藏文,第28頁。

[17] 參見釋迦仁欽德著、湯池安譯:《雅隆尊者教法史》,第25頁。

[18] 參見蔡巴·貢噶多吉著、東嘎·洛桑赤列校注:《紅史》,藏文,民族出版社1981年版,第17、24-25頁;陳慶英、周潤年譯:《紅史》,西藏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15、21—22頁。文中漢譯師胡將軍(bavu gyang jus),也可以譯為胡江祖,或者吳江祖。

[19] 釋迦仁欽德著、湯池安譯:《雅隆尊者教法史》,第24頁;釋迦仁欽德:《雅隆史》,藏文,第34頁。

[20] 釋迦仁欽德著、湯池安譯:《雅隆尊者教法史》,第27頁;釋迦仁欽德:《雅隆史》,藏文,第39頁。

[21] 釋迦仁欽德著、湯池安譯:《雅隆尊者教法史》,第35頁;釋迦仁欽德:《雅隆史》,藏文,第52頁。

[22] 釋迦仁欽德著、湯池安譯:《雅隆尊者教法史》,第43頁;釋迦仁欽德:《雅隆史》,藏文,第66頁。

[23] 釋迦仁欽德著、湯池安譯:《雅隆尊者教法史》,第35頁;釋迦仁欽德:《雅隆史》,藏文,第52頁。

[24] 釋迦仁欽德著、湯池安譯:《雅隆尊者教法史》,第28頁;釋迦仁欽德:《雅隆史》,藏文,第41頁。

[25] 釋迦仁欽德著、湯池安譯:《雅隆尊者教法史》,第42頁;釋迦仁欽德:《雅隆史》,藏文,第66頁。

[26] 釋迦仁欽德著、湯池安譯:《雅隆尊者教法史》,第42頁;釋迦仁欽德:《雅隆史》,藏文,第66頁。這里拉薩石碑,原文作rgyas par rdo rings kyi yi ge,意思是詳盡的石碑文字,雖然所指是拉薩的石碑,表述略差異。

[27] 參見釋迦仁欽德著、湯池安譯:《雅隆尊者教法史》,第39、41頁;釋迦仁欽德:《雅隆史》,藏文,第60、62—63頁。

[28] 參見釋迦仁欽德著、湯池安譯:《雅隆尊者教法史》,第28頁;釋迦仁欽德:《雅隆史》,藏文,第41—42頁。

[29] 釋迦仁欽德著、湯池安譯:《雅隆尊者教法史》,第36頁;釋迦仁欽德:《雅隆史》,藏文,第54頁。

[30] 參見釋迦仁欽德著、湯池安譯:《雅隆尊者教法史》,第28頁;釋迦仁欽德:《雅隆史》,藏文,第40—41頁。

[31] 參見釋迦仁欽德著、湯池安譯:《雅隆尊者教法史》,第45頁;釋迦仁欽德:《雅隆史》,藏文,第71頁。

[32] 釋迦仁欽德著、湯池安譯:《雅隆尊者教法史》,第46頁;釋迦仁欽德:《雅隆史》,藏文,第72頁。原譯司徒為色如,誤。

[33] 參見釋迦仁欽德著、湯池安譯:《雅隆尊者教法史》,第47頁;釋迦仁欽德:《雅隆史》,藏文,第74頁。

[34] 參見釋迦仁欽德著、湯池安譯:《雅隆尊者教法史》,第29頁;釋迦仁欽德:《雅隆史》,藏文,第42頁。

[35] 參見釋迦仁欽德著、湯池安譯:《雅隆尊者教法史》,第52頁;釋迦仁欽德:《雅隆史》,藏文,第84頁。原譯“耶迦妥堅”不妥。按藏文轉述的蒙古語意思該書就是《大秘史》。

[36] 釋迦仁欽德著、湯池安譯:《雅隆尊者教法史》,第55頁;釋迦仁欽德:《雅隆史》,藏文,第89頁。

[37] 釋迦仁欽德著、湯池安譯:《雅隆尊者教法史》,第56頁;釋迦仁欽德:《雅隆史》,藏文,第89頁。

[38] 釋迦仁欽德著、湯池安譯:《雅隆尊者教法史》,第71頁;釋迦仁欽德:《雅隆史》,藏文,第116—117頁。

[39] 釋迦仁欽德著、湯池安譯:《雅隆尊者教法史》,第82頁;釋迦仁欽德:《雅隆史》,藏文,第136頁。

[40] 釋迦仁欽德著、湯池安譯:《雅隆尊者教法史》,第89頁;釋迦仁欽德:《雅隆史》,藏文,第150頁。按照《薩迦世系史》記載,由于眾生依怙八思巴再次向皇帝薛禪汗提出請求,請皇帝頒發(fā)詔書,明確規(guī)定金字使者和蒙古軍人等不得在寺院或僧舍住宿,不得向寺院派烏拉差役,不得向寺院征稅,皇帝同意了,遂在藏歷第四饒迥木鼠年即公元1264年發(fā)布了一件被稱為 《珍珠詔書》的圣旨。參見阿旺貢噶索南:《薩迦世系史》,藏文,民族出版社1986年,第160—162頁;阿旺貢噶索南著,陳慶英、高禾福、周潤年譯:《薩迦世系史》,西藏人民出版社1989年,第112—113頁。

[41] 釋迦仁欽德著、湯池安譯:《雅隆尊者教法史》,第95頁;釋迦仁欽德:《雅隆史》,藏文,第161頁。

[42] 釋迦仁欽德著、湯池安譯:《雅隆尊者教法史》,第91頁;釋迦仁欽德:《雅隆史》,藏文,第154頁。

[43] 釋迦仁欽德著、湯池安譯:《雅隆尊者教法史》,第101頁;釋迦仁欽德:《雅隆史》,藏文,第170頁。

[44] 釋迦仁欽德著、湯池安譯:《雅隆尊者教法史》,第106頁;釋迦仁欽德:《雅隆史》,藏文,第178頁。

[45] 釋迦仁欽德著、湯池安譯:《雅隆尊者教法史》,第50頁;釋迦仁欽德:《雅隆史》,藏文,第80頁。蔡巴·貢噶多吉著、東嘎·洛桑赤列校注:《紅史》,藏文,第28—29頁;陳慶英、周潤年譯:《紅史》,第25頁。

[46] 釋迦仁欽德著、湯池安譯:《雅隆尊者教法史》,第50頁;釋迦仁欽德:《雅隆史》,藏文,第80頁。

[47] 釋迦仁欽德著、湯池安譯:《雅隆尊者教法史》,第99頁,烏魯諾顏(au lug no yun)應為月呂魯諾顏;釋迦仁欽德:《雅隆史》,藏文,第168頁。譯文依照藏文略有修改。

[48] 薩迦·索南堅贊:《王統(tǒng)世系明鑒》(《西藏王統(tǒng)記》),藏文,第248—249頁;陳慶英、仁慶扎西譯:《王統(tǒng)世系明鑒》,第203頁。也許藏文本不同,民族出版社1981年版只寫作“rgyal rabs”(《王統(tǒng)》),而不是《大王統(tǒng)史》(rgyal rabs deb ther chen po),后說見湯池安譯:《雅隆尊者教法史》,第228頁,后記所引。

[49] 參見班欽索南查巴著、黃顥譯:《新紅史》,第38頁。

[50] 班欽索南查巴著、黃顥譯:《新紅史》,第184頁注釋第188條,黃顥先生引《賢者喜宴》(ja函,第143頁下)資料稱,拉尊楚稱桑布所著《大王統(tǒng)史》即是《雅隆尊者教法史》。

[51] 釋迦仁欽德著、湯池安譯:《雅隆尊者教法史》,第113頁;釋迦仁欽德:《雅隆史》,藏文,第185頁。

[52] 釋迦仁欽德著、湯池安譯:《雅隆尊者教法史》,第138頁,注釋第380條。

[53] 參見[丹麥]帕爾·K·索仁生著、熊文彬譯:《〈王統(tǒng)世系明鑒〉的作者和成書年代》,《國外藏學研究譯文集》第6輯,西藏人民出版社,1989年。結合《雅隆尊者教法史》的記載,《王統(tǒng)世系明鑒》最后完成于1372-1373年是很有可能的。

[54] (元)釋念常:《佛祖歷代通載》卷22引《弘教集》。

[55] (元)釋慶吉祥等編著:《至元法寶勘同總錄》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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